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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方法论层次的反思》
《中国社会科学》2009第2期149-162页,[1]
摘要: 社会调查必须在研究伦理的框架之内进行🍨,这一点在我国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国际上规定的研究伦理的基本准则是尊重🎸、受益与公平。但是国内外的大部分文章仅仅是从人权道德的角度来谈论伦理👱🏽♂️🦝。本文认为🧀,除了研究者的道义,社会科学研究还应该从方法论的深度来认识研究伦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本文着重从社会调查的“互动”性质出发,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在社会调查中需要做到三项基本研究伦理🗡:知情同意🧜🏻♀️👩🏻⚖️、平等和尊重🧙🏻♀️🫡、无害和受益,而且要真正地做到为被调查者着想、以平常心对待🎎。对于伦理的方法论认识与贯彻有助于提高研究的质量。本文同时以实例的形式说明这些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那么明确和简单🈺。它是一个“弹性”的概念,不仅与研究者个人的素养和意识有关💂🏿♀️,也离不开本土的文化和理解👦🏼。
关键词⛄️🙆🏽♀️:社会调查 互动 研究伦理 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