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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如何赢得公信
对话人:编辑 苗苗 记者 朱剑红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闻事件
2009年12月8日,黑龙江哈尔滨举行的水价听证会上🔌,有消费者代表因不满而掷水瓶🦄,其他代表身份真实性也遭质疑。
12月18日👱♀️,山东省济南水价听证会,被指24名代表中没有一名下岗职工、特困家庭人员或退休人员⛳️,代表性受质疑😦。甚至还有一位代表在听证过程中睡着🤸🏼♀️。
12月31日,福建省福州水价听证会被指代表产生程序不合法♤。
今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就哈尔滨🩰🧛🏼♂️、济南、福州听证会出现的问题💅🏽,回应了公众。
但针对听证会为何总开成涨价会,听证会不够透明👍🏼⇨、过程有猫腻的质疑不断。
一问:
听证会为什么总开成“涨价会”?
编辑:近来🤽🏽♂️,有关听证会的新闻不绝于耳💂🏻♀️。往往听证会后,跟着的就是涨价,听证会就是“涨价会”的议论比较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记者:在目前的实践中,客观效果好像是听证会后涨价的情况比较多。专家分析,出现这种现象有两方面的原因🐶𓀑。
第一个是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性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实行带有“福利性”的低价格政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逐步全球化,价格由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另外,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传统的低价格政策客观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客观上有一个上涨的过程。
第二个原因是利益诉求多元化。尽管客观上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上涨🙆🏿♀️🍮,但具体到每个品种的价格为什么上涨,上涨多少?经营者会不会在涨价的过程中“夹私货”,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政府会不会“甩包袱”🍬,把本该由财政投入解决的让消费者负担🙏🏼?利益多元化格局要求政府在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和平衡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这些很现实的问题⚗️,都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因此,尊龙凯时娱乐的听证会“逢听必涨”现象的背后,实质是“逢涨必听”👦🏻。这是保障政府在调整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商品价格时🚴🏿♀️,能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定价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基础🧑🏼🦲。
另外,从结果来看2️⃣,实际上听证会也是有涨有落的。2008年🪟,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听证的降价方案又进行了调整,把降价幅度较大的第二方案“异地打电话统一为0.70元/分钟𓀇,接电话0.30元/分钟”修改为“异地打电话统一为0.60元/分钟,接电话0.40元/分钟”。由于漫游状态下🫅🏿,用户主叫的比例高于被叫的比例,这种调整其实是进一步降低了消费者的负担🚵🏿♀️。
二问🤷♂️:
听证会是真听还是“作秀”?
编辑:不少人反映,从实践效果看🐲,听证会在决策中作用有限👨🏻,与其说是听证还不如说是“作秀”。听证会到底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记者🙎🏽♀️:评价听证会,首先应该追溯一下听证会产生的过程。过去我国传统的政府定价程序是“关门定价”⏮,即企业提出定调价申请,定价机关综合有关因素后提出方案🧐👩🦯➡️,再报政府批准执行。这种定价方式中,没有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消费者意见的程序,引发了价格调整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为克服“关门定价”的弊端🔻,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在政府定价领域引入听证会制度。因此,从制度产生的原因来看,听证会是为了让价格调整的过程变得公开透明。
至于听证会的作用,首先要明确的是🕵🏼♂️,它不是投票决定调价的“决策会”🥷🏽,而是政府定价程序中的一环,主要功能是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而不作出是否调价、调价多少的决定。
据国家发改委主管价格工作的官员介绍🧙🏽,价格听证会除了向社会公布调价方案的具体内容⛄️,听取各方意见🧘🏽♀️🧑🧒🧒,向社会公开调价的程序、过程外🛁🩳,还有两个重要的作用。一是根据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原有定调价方案。二是对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进行反馈🐲,防止流于形式。按照《政府定价听证办法》,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的意见,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对听证会上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听证人是否采纳🎎,采纳或拒绝的理由,都应当写入听证报告,供政府决策部门参考,同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事实上,听证会的产生和这些年的实践都证明🏄🏼,尽管这项制度还有一些缺陷👩🏻🚀,但是真听而不是在“作秀”。
三问:
消费者是不是“被代表”了🖕🏿?
编辑🏌🏼♀️🧏🏿♀️:很多人质疑听证会并不是质疑它的目的🪰,而是质疑听证会的组织和举行过程中有“猫儿腻”。比如,一些消费者觉得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并没有全面地反映消费者意愿,而让他们觉得自己“被代表”了。还有些地方对听证会的内容遮着捂着,让消费者觉得自己的知情权也没有得到保证。这样的信任危机该如何化解呢?
记者: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并不是“代表”。2008年修订的《政府定价听证办法》已明确将“听证会代表”修改为“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参加人与人大代表不同📄,不是由不同的利益群体选���出来,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参加投票的。
因此,听证会并不是由参加人投票决定调价的“决策会”。定价机关要同等尊重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根据其意见是否合理可行,决定是否采纳🙅🏿♂️,而不是以人数多寡作为是否调价的决策依据。
但是,尊龙凯时娱乐也应该看到💇🏻♂️,虽然消费者参加人不是消费者投票选举出的“代表”,但他本身应当从消费者的角度,反映消费者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建议,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避免出现所谓的“被代表”,今后对调价方案有意见的公民要积极地参与听证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也还可以在网上同步征求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听到不同的声音、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也是听证制度应当继续完善的地方🥯。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的官员表示,针对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诸多议论表明,这一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今后🟩,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做到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从而保障定调价方案更加科学合理。